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紀檢監察處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和“四風”老問題新表現,邀請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于碩副處長解讀發生在身邊的“四風”問題。結合培訓內容和近期北京市紀委通報的違反“四風”問題典型案例,對8類“禁止”問題逐一作出政策解讀。
第一類:哪些飯吃不得?
無公務之實,卻用公款買單。通過項目資金等專項工作經費支付吃喝費用;假借研究交流工作為名吃喝;虛列開支公款購買高檔酒水;以會議費等名義掛賬長期吃喝。
釋義:比如科研經費、專項經費上支付無公務之實的吃喝費用,或者以研究交流的名義吃吃喝喝,或者巧立名目購買高檔酒水,或者將會議費預算中多余的資金掛到某一酒店消費吃喝,都屬于違反“四風”行為。
有公務活動,但超標準或不合規。超過餐費標準;陪餐人數過多;接待中提供香煙或高檔酒水。
釋義: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不能一概而論地認為所有宴請都不能參加,關鍵應判斷宴請方與本人是否存在利益制約關系。特別提示:什么樣的朋友聚餐不要去?發生在私人會所里的聚餐不能參加;人員背景復雜,社交關系不明確的聚餐盡量不要參加。在此提醒:不要盲目參加私人宴請,要盡可能地了解私人宴請背后的目的與個人工作職務之間有沒有利益關聯。
釋義:私人會所是指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者不對外公開經營、不向公眾開放、只對少數特定人員開放的高檔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美容健身等場所。
案例鏈接:
密云經濟開發區總公司總經理王某、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某某在公務接待中違規提供高檔酒水。王某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間,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多次違規提供五糧液高檔白酒,共計29瓶,費用合計21750元;王某某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多次違規提供五糧液高檔白酒,共計5瓶,費用合計3750元。王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某某受到警告處分。